一、基本情况:
(一)分管领导:姜炳旭,党委副书记;
(二)工作机构: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党政办、财政所、计生办、农技站、林业站畜牧站、水利站、农机站、民政所、综治办等部门参加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三)专职工作人员:冯杰臣,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四)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松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领导重视。党政一把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选拔政治素质较高、分析综合、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同志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在研究和部署工作的不同会议上多次强调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中为他们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给予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来人查阅文件资料,跟随领导下基层,主动提供一些重大决策及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方面的信息。
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制度执行年”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加强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了《松林镇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松林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松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和《松林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使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在具体工作中要求各部门、站所定期报送信息,对突发性事件,做到了随时按要求上报。
建立目标责任制。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我镇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办公室负责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各部门、站所负责各自信息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按季度对各部门、站所信息工作完成数量、质量和时限等情况进行通报,并把这一指标作为各部门、站所个人评优的重要条件。
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重要信息。我镇平时加强对各种重要信息的收集,充分发挥政府网络的作用,及时搞好信息发布,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重要的政府信息安排专人负责采编,及时公开。
(五)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11年,我镇将从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入手,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主要从以下这三个方面加强改进。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加强基础性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发布制度
一、政府信息发布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执行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规定,由各办、站所将形成或者变更的政府信息完成审查报批后交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发布。
二、 信息公开发布应坚持以下原则:
1、真实可靠原则。各办、站所送信息中心发布的信息应全面、真实、可靠。
2、及时准确原则。各办、站所应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确保信息的实效性,并及时撤换已不执行的政策条文。
3、服务群众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公开政府信息。
4、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充分利用各种便民利民的公开发布形式,发布应当让公众知晓的各类信息,并积极从静态地公开向动态地公开,从办事结果的公开向办事过程的公开,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
三、镇属各办、站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主要内容:
1.镇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2.经批准实施的关于镇域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发展战略、发展计划、集镇规划、工作目标及其实施情况;
3.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4.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
5.镇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责任、职权分工情况;
6.镇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法定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
7.影响公共安全、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食品安全、治安或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与处理情况;
8.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9.与公众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事项。
四、政府信息发布涉及下列内容的,不予发布:
(一)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
(三)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
(四)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向社会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
五、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发布,应通过以下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发布:
1.通过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
2.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形式对外公开;
3.通过公开栏、公开电话、公开办事指南等形式对外公开;
4.有利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有效形式。
六、各办、站所应做好已公开信息的立卷归档工作,供公众查阅。
保密审查制度
一、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保密审查应当遵循“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和“初审、复核两级审查”原则。
二、对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时,由各办、站所经办人员和办、站所负责人进行初审,分管领导进行复核,分管领导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要报主要领导确定;主要领确定不了的,报市保密办确定。
三、保密审查的基本范围:
(一)标有密级的“三密”文件;
(二)未经批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等敏感信息;
(三)未经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四)本单位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
四、各办、站所在对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时,对属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以及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免于公开。
五、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各办、站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结果按规定进行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处理。
工作评议考核制度
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由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各办、站所和人员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考核采取平时工作记录与年底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平时,各办、站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工作记录;年底,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办、站所平时工作记录、工作总结等,进行综合打分。
四、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责任追究制度
一、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办、站所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为的调查。
三、各办、站所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办、站所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按照有关规定应实行公开没有公开的;
(二)政府信息公开流于形式的;
(三)应当公开的重点内容没有按要求公开,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的;
(五)不及时受理群众的公开申请,不认真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有关责任人员包庇纵容,不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的;
(六)其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行为。
三、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发布情况。2010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概况信息8条,计划总结类的信息1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5条,政府事项信息7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0条,主动公开政府机构和人事信息6条。
(二)信息公开形式和范围。公开的形式主要有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综合惠民服务大厅、镇文化站、便民手册等场所和形式。范围主要面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受理机构情况:
名称:松林镇政府办公室,24小时值班受理,电话2614021
(二)受理工作开展情况:2010年度没有接收到以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网站建设情况:
松林镇政府网站已于2010年初建设完毕,并已正常发挥信息公开作用。
(二)信息公开平台应用情况:2010年,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栏、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56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