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林镇组织生活制度
一、“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课。
二、严格组织生活,定期召开会议。每月安排一次支委会;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安排一次党课教育,适应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干部参加。
三、党组织生活会党员不得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建立完善各类会议记录,加强对党员参加党的会议情况的教育、考核和记载。
四、党组织生活会应紧密联系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实际进行,注重实效,解决问题,克服和防止无目的、无准备、无效果的形式主义。

